對于“中國式過馬路”,你怎么看?
2016-10-29 來自: 萊蕪市平安交通設施有限公司 瀏覽次數:839
據經濟之聲《央廣財經評論》報道,“中國式過馬路”這個話題其實已經火了很長時間了,所謂“中國式過馬路”,其內涵核心其實就是一句話,“不管紅綠燈,不管斑馬線,湊夠一撮人就可以走”,形象、直觀,卻讓人無奈。
現在有地方對“中國式過馬路”動起“真格”了,從3月1號起,浙江省公安廳對“中國式過馬路”實施“零容忍”管理,20天以來,浙江已處罰“中國式過馬路”近萬起,其中闖紅燈八千二百多起,不走人行橫道一千六百多起。
20來天處理近萬起行人違章,從數量來看并不少,但據浙江警方說,由于警力有限,加之違法行為數量大,這些被處罰的行人多數都是違章過馬路的帶頭人。言外之意很明白,違章的人太多,根本管不過來。
對于“中國式過馬路”的現象,社會各界議論頗多,譴責者有之,理解者有之,庖丁解牛般分析者也有之。其中有一個重要的聲音就是“治亂象,用重典”,也就是重罰每一個不守規(guī)矩的行人,而浙江也正是這樣做的。
不過,在浙江的實踐中我們也應該看到,“中國式過馬路”只靠嚴管罰款是無法根治的,其他方面的措施也必須跟上。此外,在我們譴責中國式過馬路的同時,是不是還應該考慮這樣幾個問題:現在越來越寬的馬路,老百姓過起來容易嗎?街頭的紅綠燈在為汽車通行設計時,考慮過走路老百姓的習慣嗎?要解決“中國式過馬路”,要做的事很多,但首先要讓老百姓的馬路過得方便、過得容易。
經濟之聲特約評論員、中國周刊總編輯朱學東,評論此話題。
朱學東:嚴管行人過馬路并不過分,浙江并不過分,只不過是在依法執(zhí)法行為。浙江的成果顯著,但成果能否持久是另外一回事。
朱學東認為,浙江的這種行動是不可持續(xù)的。
朱學東:第一點,警力有限。第二點,中國社會是轉型中的社會,城市中很多人口來自農村,交通管理設施不是為農村人設置的,主要是城市人的產物,大部分從農村遷徙到城市的人都沒有受過良好的訓練和教育,很多人連紅綠燈都沒有見過,所以他們到城市來靠個人模仿學習,所以運動式解決方法是不可持續(xù)的。
目前的階段,我覺得是杜絕不了“中國式過馬路”的,因為城市交通設施主要是為強勢的交通工具汽車來設計的,腿腳不靈便的一個紅綠燈也過不去,不闖紅綠燈怎么辦?光靠罰是解決不了問題,雖然法律規(guī)定可以罰,但過去從來沒有罰過,這是搞運動時處理一下,法律的威權得不到保護,大家就心照不宣該過就過,所以我們經常講法不責眾。
已處罰的近萬起“中國式過馬路”中,闖紅燈八千二百多起,不走人行橫道一千六百多起。也就是說,和信號燈有關的行人違章占到了“中國式過馬路”的八成以上。朱學東認為,這也說明交通設施的規(guī)劃和設置不合理,在客觀上助長了“中國式過馬路”。
治理“中國式過馬路”應該先從哪兒入手呢?朱學東表示,首先應該是引導,而不是重罰。
朱學東:我覺得首先是引導而不是重罰。全國各地的城市都有交通協(xié)管員,他們的責任是負責疏導和引導,這一過程中要調整地面交通設施,讓他們更好地為行人服務,如紅綠燈設置上,是不是過馬路時間稍微長一點,馬路在建設時否考慮到人行橫道、地下通道,考慮到行人的習慣,而不僅僅考慮汽車。另外,我們要加強宣傳,目前對新城市居民的宣傳基本上是沒有的。只有這個前提之下才可以講重罰。